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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组织参加202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浙考发〔2022〕18号)、《景宁畲族自治县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试行)》(景委人〔2017〕5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现将2022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对社会工作的认识

社会工作是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高度重视专业社会工作,近年来,中组部、民政部等18个部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民政部等12部委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与人才激励保障的意见》,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出台了《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明确了社工任务、培养力度、激励保障和岗位设置等内容。今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继续纳入省、市、县(区)考核指标体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性,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积极组织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报名参加全国社工考试,鼓励其他符合条件在职工作人员志愿报名参加。相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单位要一并抓好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社工机构)、企业等的报名工作。

二、做好报名组织工作

这次工作由县委人才办、县平安办、县财政局和县民政局共同组织实施。县民政局负责做好相关报名通知、统计审核和咨询解答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宣传发动、组织网上报名和报名汇总工作。

三、保障激励措施

(一)强化保障措施。鼓励引导城乡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中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报名考试费用、考试用书、考试期间差旅费等有关费用列入所属单位报销范围,并保障相关学习考试时间,县民政局将统一发放考试培训课件。

(二)强化激励措施。对取得国家高级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会工作师资格的分别给予8000、5000、2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公务员及参照人员除外),相关事业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聘任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职务。

(三)强化考核措施。各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参加2022年度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报名人数和新增持证人数完成情况将列入2022年县对部门、乡镇(街道)招才引智考核(双招双引)和2022年县平安考核,并作为评选县平安工作先进集体的依据。

四、其他事项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2 号)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文件要求,2022年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采用“告知承诺制”进行报考,符合规定报考资格的人员,通过网络报名、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后,即可参加考试。

2.网络报名时间为4月21日至29日上午12:00点之前,届时报考人员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www.zj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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